发布时间:2024-11-08
王先生与刘女士于2005年12月登记结婚,王先生为北京人,刘女士系二婚,后刘女士生育一子。
双方婚姻初期感情非常恩爱,但随着孩子的成长与家庭琐事繁多,两人的感情逐渐变淡。
为了小事争吵的频率也在逐渐上升,尤其是有一次王先生在情急之下对刘女士进行家暴。当时刘女士也曾有离婚的想法,但为了孩子能有个完整的家,于是选择了宽容与忍让。她觉得女人应该经济独立,就把大部分精力放在开公司、拓业务上。
刘女士不想过着每天吵架的日子,于是选择与王先生分居,王先生与其父母一起生活,刘女士带着孩子一起生活。孩子每年私立学校的学费30多万,都是刘女士自己支付的。
目前两人已分居两三年了,在前两年刘女士去澳门出差时,不巧赶上疫情,被隔离了一段时间,于是王先生就认定刘女士在澳门存在赌博的行为。
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让刘女士对王先生彻底死心了,随后她遇见了一位性格阳光并且对自己关爱有加的交往对象。
因为刘女士使用的苹果手机与王先生共用同一账户,所以王先生发现刘女士与他人交往后,提前通过此种方式获取了刘女士的聊天记录等相关的证据材料。
王先生聘请了律师,提起离婚诉讼,主张北京房屋和孩子抚养权归其个人所有,让刘女士支付抚养费。
此时的刘女士内心十分慌乱,不知如何是好,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咨询,称“现在想要离婚,自己是外地人,没有其他住处,只有北京这套房子,这些年房贷也是自己还的,孩子也是自己从小带到大的,所以希望能保住北京房子和孩子抚养权”。
元甲律师经过分析案情,认为此案最佳解决方案是调解,这样才能帮助刘女士争取最大权益。于是元甲律师积极联系王先生的律师进行沟通,了解到对方态度比较强硬,所以后续又寻求法官帮忙在中间进行沟通与调解。
同时元甲律师指导刘女士,通过家人以及孩子和对方以亲情为切入点进行沟通,希望对方可以考虑家庭稳定、孩子真实意愿以及未来成长的角度选择友好沟通的方式处理离婚事宜。
虽然最初对方态度是强硬的,但通过元甲律师多次沟通以及不懈的努力,同意北京房屋给到刘女士;刘女士支付对方200万元折价款,分期支付;孩子抚养权问题遵从孩子的真实意愿,由刘女士抚养;刘女士名下三家公司以及公司相关债务均归刘女士所有。
刘女士对调解的结果十分满意,她也明白自己能够顺利争取到北京房产和孩子抚养权等,已经是非常难得的结果了!为了对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表示感谢,送来一面锦旗。愿每一次和解,都能成为生活重启的美好序章!

【律师建议】
1.离婚诉讼中,证据的主动性非常重要,一定要注意保护好对自己不利的证据,尽量不被对方所掌握;
2.夫妻间有生育子女,很难因为离婚而断了任何联系,所以在离婚时尽量选择缓和的方式结束两人的婚姻,是对孩子以及家庭最小的伤害,这也需要选好合适的时机以及适合的沟通方式。
案例来源: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以上为元甲律所办理过的真实案例,为确保个人和商业隐私,文中所有人物的名字均使用化名。